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

时间:2019-05-15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尼泊尔总理卡·普·夏尔马·奥利于2018年6月19日至24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除北京外,奥利总理还将访问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随同访问的有奥利总理夫人拉迪卡·沙基亚,内政部长拉姆·巴哈杜尔·塔帕,外交部长普拉迪普·库马尔·贾瓦利,能源、水资源与灌溉部长巴尔沙·曼·普恩,基础设施与交通部长拉古比尔·马哈赛特,总理首席顾问比什努·普拉萨德·利马尔,议员代表,政府高级官员,私营企业代表及记者。

二、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奥利总理,李克强总理与奥利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会见奥利总理。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巩固中尼传统友谊、深化两国互利合作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三、两国领导人对中尼1955年建交以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显著成就表示满意,认为中尼关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保持了健康发展势头,树立了不同规模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和睦相处的典范。

尼方祝贺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2018年全国两会圆满成功,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人民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方祝贺尼泊尔和尼泊尔人民完成历史性的政治转型进程,开启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中方为尼泊尔完成联邦体制下三级选举并成立三级政府感到高兴,相信在奥利总理领导的尼泊尔新政府带领下,尼泊尔人民将实现“繁荣的尼泊尔、幸福的尼泊尔人”的目标,实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繁荣。中方承诺将为尼泊尔实现其发展目标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四、双方重申坚定致力于尊重对方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和照顾彼此关切和核心利益。尼方重申将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西藏和台湾事务是中国内政,绝不允许在尼领土范围内发生任何反华活动。中方重申坚定支持尼方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支持尼泊尔为维护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家统一和稳定所作努力。

五、双方认为,高层交往对双边关系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双方将保持高层交往势头,积极利用双多边场合举行两国领导人会晤,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看法。双方将充分利用外交磋商、经贸联委会等现有机制,扩大政府各部门、议会、政党之间各层级交流与合作。

六、双方同意加快落实两国政府关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口岸、公路、铁路、航空、通信等方面互联互通,打造跨喜马拉雅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双方同意采取切实措施促进该备忘录中各领域合作。尼方愿为中方在尼基础设施和产能领域的投资提供便利。尼方愿欢迎中国企业进一步对尼投资,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简化并加快在土地、税收和签证等多个方面审批程序,为中国企业创造良好投资和经营环境。

双方同意尽快恢复开通樟木口岸,提升吉隆口岸运行水平,确保阿尼哥公路修复保通,实施沙拉公路修复改善和升级项目,推动尽快修建普兰口岸的斜尔瓦界河桥。尼方将尽快完成塔托帕尼口岸周边和阿尼哥公路沿线灾害治理,确保加德满都-沙夫卢比希道路畅通。

双方对签署铁路合作备忘录表示满意,强调该备忘录是中尼合作历史中最重要的倡议,相信将为两国跨境互联互通开启新时代。双方同意充分发挥两国铁路部门间长期沟通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铁路领域合作。中方愿向尼方提供技术、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支持。双方鼓励两国空运企业根据两国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开辟或运营更多直航航线。双方将密切配合,推动博克拉国际机场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双方积极评价中尼跨境光缆成功商业运营,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领域互利合作。

七、双方对达成重建友谊桥和热索桥协定、借道运输议定书、投资与产能合作谅解备忘录、两国外交部建立两国合作项目协调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两国外交部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人力资源开发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合作文件表示满意。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经贸、投资、产能、灾后重建等领域互利合作。

双方同意通过多种途径探讨在尼方选定地点修建储油设施的可行性。中方支持对尼油气资源调查开展可行性研究。双方将在文化遗产修复和学校重建方面继续开展合作,尼方愿积极研究以本土化方式开展上述领域项目。

尼方希望中方帮助建设跨境输变电项目。中方支持企业就项目可行性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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