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时间:2019-05-15

青海省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青发〔2015〕21号)和推动《青海省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青办字〔2018〕124号)具体化,按照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职责,现提出2019年度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

一、积极开展政策沟通

1.加快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以高层互访为引领,促进对话协商,加强政府间合作,推动国际友好城市建设重点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延伸,不断拓展合作机制,落实好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对接,开展“十四五”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思路研究,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全面落实国家部署的各项建设任务,凝聚合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相关市州政府

2.积极落实对口援建工作。强化工作对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与援青六省市和深圳市政府间“6+1”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见效,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推动教育、卫生、就业、人才、产业和生态等领域的深度合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人才办

3.深入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贯彻落实《青海省加入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工作机制备忘录》和《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根据自身条件,与周边地区加强区域联动,建立紧密的区域合作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向纵深发展,加快向南开放。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政府

二、全力促进设施联通

4.不断完善铁路交通网络。继续推进“1288”铁路网络建设格局,打通我省向西、向南两个方向铁路网络,格尔木至敦煌、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建成投运,开工建设西宁至成都铁路,加快推进格尔木至成都、西宁至玉树至昌都铁路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青藏集团公司,甘青铁路有限公司,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相关市州政府

5.加快推动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主八辅”民用机场网络布局,年内推动西宁机场三期建设工程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玉树机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青海湖机场完成总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青海机场公司,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相关市州政府

6.全面推进空中廊道建设。在巩固原有国际航线的基础上,继续开通其他国际航线,积极拓展青海至“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和地区的航线航班,搭建青海融入“一带一路”的空中通道。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青海机场公司,西宁海关,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7.继续完善公路网络建设。持续推进G0611扁都口(甘青界)至门源(克图)、同仁至西卜沙、G0612西海至察汉诺、G341加定至西海等高等级公路建设,力争建成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克图至大通段,开工建设格尔木至老茫崖改扩建工程和老茫崖至油砂山叉口改建工程,提高向北、向西交通大通道的运输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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