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七语言版本)

时间:2019-05-1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这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这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这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这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这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这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秘书处联合声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