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申报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8-22

关于申报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商务委、经济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做好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依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8〕91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等文件,现将申报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外经贸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外经贸发展领域内稳增长、调结构;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等4个方向,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包括:


(一)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外贸转型升级及优化外贸结构、鼓励培育外贸新业态模式;


(二)服务外包发展、试点地区及示范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境外拓展、服务贸易发展;


(三)对外投资合作主要支持: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和建设企业“走出去”平台、受主管部门委托的本市地方企业(单位)组织的促进我市对外投资合作发展相关活动、建设省级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分平台其他纳入国家有关重点投资合作规划等项目;


(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主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进出口通关服务设施、跨境电子商务仓储设施及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等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由各区商务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


(二)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商务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三、申报时限


除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支持方向外,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有具体申报时限要求的除外,详见各支持方向申报指南),我局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


四、申报条件


见各支持方向申报指南具体要求。


五、申报材料要求


见各支持方向申报指南具体要求。


六、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


(一)申报企业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二)申报企业被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应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三)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四)申报企业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统计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的;


(五)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七、其它事项


(一)具体支持内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6。


(二)市商务局对本通知负责解释。


(联系人:财务处郭建安;联系电话:55579330)


附件1、2019年度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2019年度支持试点地区及示范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3、2019年度支持服务贸易境外拓展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4、2019年北京市对外投资合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2019年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6、2019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服务贸易项目申报相关附表

《青海省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新修订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5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