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15

根据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福建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的函》(国科发创〔2017〕3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创新合作,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靠创新驱动提高发展质量,依靠扩大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依靠全面创新合作打造“海丝”创新共同体,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努力把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以下简称“海丝核心区”)建成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区、创新引领示范区、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强大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符合海丝核心区发展实际、支持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努力探索协同发展的新机制。

1.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加快构建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企业集群。鼓励企业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实行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建立健全技术储备制度。鼓励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或并购研发中心、兼并重组境外优势科技型企业。到2020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6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发展壮大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

2.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管理体制。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积极性,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团队必要自主权。引导高校推行创新改革,加强教学、科研、行政人员分类管理。逐步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制度,通过开展科研创新绩效评价,逐步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和以创新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拨款制度。

3.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集群式研发,支持其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军地研发机构、高校双向开放服务,提升军民协同创新能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R&D)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

4.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与运用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模式、评价使用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努力打造海纳百川人才集聚特区。着力吸引培养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围绕海丝核心区发展的战略需求,建立产业人才需求的预测机制。逐步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科技人才自由流动。发挥闽籍华人华侨优势,采取核心人才带动引进、团队引进、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加大力度引进国际高层次创新人才。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人才办、教育厅、人社厅、商务厅、外办、国资委

(二)推进海丝核心区创新发展试验

以创新为主引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新产业、掌握新技术、构筑新平台、催生新业态、应用新模式,统筹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推动自主创新、协同创新、融合创新,推进海丝核心区全面创新发展试验。

1.培育发展一批新产业。坚持前瞻布局、重点跨越,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生物和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引导各地明确主攻方向,培育发展一批新产业。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和福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带动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力争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前列位置。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

2.攻克转化一批新技术。围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化、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技术需求,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核心专利和技术标准,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突破核心装备、关键材料和核心器件等“卡脖子”环节,形成支撑产业跨越发展创新源。聚焦新一轮技术变革,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基因工程等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发,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加快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3.构筑提升一批新平台。完善省部、省院、省校共建工作机制,主动对接高端创新资源,争取带动一批“国字号”研发机构落地。加快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研发机构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分类资助精准扶持,提升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重大研发机构、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专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一批省级新平台。建设全省科技条件共享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省大型科研仪器网络管理平台资源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4.融合催生一批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支持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技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鼓励跨界融合催生新业态,在传统产品中融入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健康、体验等新元素,发展智慧化、绿色化、健康化、社交化的新业态,并推动转化为新产业。

5.推广应用一批新模式。推广开放式研发设计新模式,构建产业链协同研发体系。推进网络化制造模式,实现制造能力的优化配置。发展个性化定制生产模式,率先在纺织、服装等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促进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发展网络营销新模式。开展智能制造专项行动,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鼓励共享协作发展模式,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拓展创新创业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对接通道。

6.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复制、推广一批自创区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努力把自创区打造成为科技创新的“智慧谷”和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带动海丝核心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泉州、福州等条件成熟地市积极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到2020年,福州片区实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700亿元,年均增长21%;厦门片区实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年均增长15%;泉州片区实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400亿元,年均增长15%。

7.推动科技园区创新发展。实施高新区创新提升计划,加快建立分类创新发展评价体系,促进各类资源向园区集聚,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新兴产业策源地。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实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计划,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实施重大研究、示范、推广项目。持续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加快提升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创业园等建设水平,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催生一批高科技新业态。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厅、海洋渔业厅、财政厅、人社厅、人才办、国资委、卫计委、教育厅、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青海省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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