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三十五条措施》解读

时间:2019-05-15

一、《措施》出台背景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我国设立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做出重要指示:今年3月,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今年11月,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增设新片区;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五周年之际,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加强统筹谋划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水平,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五周年座谈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我省紧紧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按照措施具体、可操作的原则,在多次征求省相关单位和各自贸片区意见基础上,从投资、贸易、金融、法治、两岸合作及发展新业态新平台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35条措施,着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二、《措施》主要着力点

一是积极开展改革探索。《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试验区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借鉴兄弟省市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思路和做法,结合省政协“深化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专题协商成果,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力求突破。如,试行非许可一般项目经营范围概括性表述、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转口贸易和中小外贸企业外汇管理及融资问题、建立法律文书概括性委托送达机制和临时仲裁机制、探索“丝路海运”等。

二是对接国家改革创新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和《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对部委下放自贸试验区的审批权限和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定向支持福建的5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承接落实工作。

三是突出服务国家战略。全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加快“海丝”核心区建设。在医疗技术、工程建设、物流、金融、影视、法律、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加强两岸经济合作。给予台胞创业就业同等待遇,扩大台湾地区执业证书采认范围,支持将自贸试验区台胞专用导游证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省。建立更加紧密的口岸通关合作机制,便利台湾商品和人员进出境。

四是注重高质量发展。坚持制度创新与功能培育相结合,以制度创新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扶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建设能源、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重点发展跨境电商、航空维修、离岸贸易,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有效带动全省经济发展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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